□ 苗见谷
又是一年“3·15”。每年到这个时候,各地各级消协都会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有人看了觉得解气,就是要让不法商家成为过街老鼠,付出应有的代价;也有人看了觉得堵气,消费维权天天喊、时时做,竟然还有这么多乱象,做一个消费者真的不容易。
与此对应的还有一种说法,这就是让“315”变成“365”,不能只是等到消费者权益日才想到消费者。这一说法固有道理,但也不能看到“315”集中公布,就怀疑“365”消极无为,乃至认为有关方面只是满足于“3·15”期间推出一批典型案例。消费乱象层出不穷,只能说明,市场健康有序,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随时存在反弹,乃至不断出现新花样的可能。开启新征程,有必要推动消费维权转型升级。
方向在哪里?一个细节是,这几天在公布典型案例的同时,有关部门乃至媒体,同步推出了“避坑指南”。一个个查处的案例,一个个曝光的乱象,其实就是一个个坑。坑在那里,能避则避,自然是需要的,更进一步,如果提前填坑,应填尽填,岂不更好?“避坑指南”对消费者来说是很实用的,有关部门也有必要拿出一个“填坑手册”,避坑和填坑结合,有“避坑指南”也有“填坑手册”,这样的消费场景更值得向往。
由此出发,有必要实施及时维权。也就是主动加强市场检查,及时发现市场存在的问题,尤其是高度重视消费者投诉,确保每一个投诉都得到重视,让不法商家“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就目前来看,消费领域存在着大量不公平现象,这需要有关方面努力探索“铁脚板+大数据+网格化”市场治理机制,把问题想在前面,解决在前面。
还有必要实施积极维权。消费是市场活动的起点与归宿,是国民经济可持续稳定增长的重要引擎,数据表明,去年我国最终消费支出拉动GDP增长5.3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5.4%,消费成为经济增长第一拉动力。面对世纪疫情、经济下行、国际形势的多重压力,更要坚持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全面提振消费信心、保护消费意愿,充分挖掘消费潜力、拉动消费内需。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着力适应群众需求、增强消费意愿。这已然指明了方向。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全面推进产品过硬、服务过关,市场上不存在或者很少有强制交易、不公平不合理收费、霸王条款、不公平待遇等乱象,抑或这些乱象得到有效控制,能被市场自身力量规范和调节,没有那么多坑,解决了后顾之忧,消费者自然就会敢于消费。这同样是在“推动消费持续恢复”。
保护好消费者权益,是事关民生幸福和国民经济的大事要事,需要久久为功,需要统筹推进,建设消费者友好型社会是一个重要落点。讲在消费,又远远不止是消费,既要及时维权也要积极维权。推动新时代消费维权转型升级,打造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消费环境,已然提出了现实而且迫切的要求。
责任编辑:煜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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