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扬州公共机构如何“节”尽所“能”

扬州网讯 (通讯员 张瑞孜 记者 薛舒文) 智慧建筑综合能源监管系统平台、能源计量监测系统,还有供配电间、暖通空调、生活热水、照明灯具……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这些设施系统均改造一新。今天是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为“落实‘双碳’行动,共建美丽家园”。记者昨走进全市首个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托管项目,探访我市公共机构如何“节”尽所“能”。

“所谓‘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托管项目’,就是运用社会资本和先进技术开展节能改造,更新设备,降低用能单位目前的运行成本,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处处长王强介绍,去年12月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托管项目正式改造调试结束。

“截至今年5月底,累计节电约4.9万千瓦,节水约176吨。折算成标准煤,共节约标煤6.05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4.85吨,综合节电率10.4%、节水率12.0%。”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徐斌给记者算了笔“节能账”。据悉,随着系统平台的进一步优化、后续工程的进一步完善,项目综合年节能率可达15%以上的预期目标,为全市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创造可示范、可推广、可复制的样板工程。

“绿色节能,机关先行。”王强介绍,今年全市将创建412个节约型机关,目前已有350家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创建完成,占全年任务总数的84.95%。“创建节约型机关,能有效推动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

近年来,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成效丰硕:“十三五”以来,全市有5家单位创成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6家创成省能效领跑者单位,31家创成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46家单位创成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单位,174家单位创成省、市级节水型单位。

翻开今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任务清单,干货满满:年内市本级集中办公区首先落实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全市范围年内力争完成装机容量4-5兆瓦;新增和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车辆比例要达到40%以上……

“节能低碳示范单位创建不是栽盆景、装面子,而是要为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探索行之有效的路子,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盛维林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扎实有效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全面完成公共机构节能目标,用‘紧日子’换取百姓‘好日子’。”

责任编辑:煜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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