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在人群中多看了一眼 交警巧遇嫌疑人

8月16日,高邮警方侦破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该案的成功侦破,源于事故处理交警在驾车上班途中不经意间往外一看,发现与自己并排行驶的一名男子看起来有些眼熟,原来,此人竟就是逃逸了许久的肇事嫌疑人!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老人被撞肇事者逃离现场

7月19日7时许,高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汤庄中队接110指令,称卸甲镇卫生院门口有两辆电动车相撞,一老人倒在地上,将其撞倒的电动车车主已逃离现场。

接警后,交警迅速赶到现场。受伤的老人已被热心群众送往卸甲卫生院治疗。医生诊断老人左腿髋骨骨折。通过对老人的询问,和调看去案发地附近监控,交警张根洋还原了案发经过。事发时,吕某(卸甲人,男,81岁)驾驶电动车沿卸甲镇东风街由东向西行驶,行驶至卸甲卫生院门口左转弯向南,与同方向行驶超车的一辆电动车发生刮擦。随后,双方都连人带车倒在了地上。吕大爷年事已高,一时爬不起来,对方却很快扶起了车离开了现场。

张根洋立即调取事发路段沿线视频监控,很快锁定肇事车辆为一辆踏板电动车。监控画面显示,肇事驾驶人头戴一顶灰色的鸭舌帽,看起来70岁左右。随后,交警根据这一特征对其进行了视频追踪。然而,肇事者骑着电动车,在不久后驶入了一条没有监控的小路,至此消失了踪迹。警方随后又对周边群众进行了询问,却始终没能找到有效线索,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

交警途中巧遇肇事者

说来也巧,8月13日早晨,恰逢张根洋值班,他驾驶私家车上班途中,偶然间往窗外一看,意外发现与其并排行驶的一辆电动自行车颜色及驾驶人特征有些眼熟。

“为了尽快侦破这起案件,我把嫌疑人的车辆和相貌特征都牢牢记在心里,一定是他!”张根洋为了避免打草惊蛇,也担心在路面抓捕会有安全隐患,他没有贸然行动,而是慢慢尾随该男子,直至到安全路段后将车靠边停下,并将该男子拦下。

亮明身份后,张根洋对男子驾驶的电动车进行了勘查,果然发现了碰撞的痕迹。该男子则一脸惊慌。随后,张根洋问:“你之前有没有在卸甲卫生院门口跟一辆电动车相撞?”肇事者见隐瞒不了,只好回答道:“有的”。随后,电动车驾驶人被前来接应的民警带往汤庄中队接受调查。

警方提醒

发生事故应立即停车

民警调查得知,7月19日早上,嵇某(卸甲人,男,69岁)驾驶电动车下大夜班后,沿卸甲镇东风街由东向西行驶。正当他准备超越吕某某驾驶的电动车时,吕某某恰好左拐,双方避让不及,都摔倒在地。嵇某称,自己当时试图扶老人起来,但对方不愿意,自己当时刚下夜班,一心只想着回家睡觉,便骑着电动车离开了。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警方提醒:无论是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应遵守交通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通讯员 冬梅 明宝 记者 赵雅琼

责任编辑:煜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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