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网讯 (通讯员 成曦 记者 古月) 全国文明城市是最具影响力的城市品牌,扬州市牢固树立“创建永远在路上”的理念,把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融入日常、抓在平常、严在经常。前日,我市组织全市乡镇(街道)宣传委员等近百人专题培训,深入解读《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深入探讨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动员指导各乡镇(街道)、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争创文明单位、文明村镇,以此持续深化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文明培育,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强富美高新扬州”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道德滋养。
中央文明办按照“一年一测评,三年一总评”的程序进行评选表彰。扬州在2011年成功跻身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后,已经四年蝉联这一桂冠。2021年到2023年是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周期,对照2021年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我市巩固成果再出发,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深化拓展,争创文明典范城。
新版测评体系明确每年对全国文明城市进行复查测评,不少具体的测评标准较以往更加严格。例如,实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70%;党政机关、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实现室内全面禁烟;下辖县(市、区)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乡镇(街道)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行政村(社区)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成立县级志愿服务促进中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实践活动;主次干道、商业大街人行道在路口、出入口设有缘石坡道,政务、文化、商业、医疗、交通等公共建筑及设施、新(改、扩)建居住建筑及居住区设置并标明无障碍设施、停车场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对视力残疾人和听力残疾人提供信息无障碍服务,等等。
文明城市创建,是一场没有尽头的“幸福接力”。此次全市乡镇(街道)宣传委员专题培训,推进文明扬州共建共享,动员全市各地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健全完善文明城市建设的长效机制,鼓舞各类主体创建文明单位的工作热情,进一步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规范化、文明实践活动常态化、志愿服务制度化。
责任编辑:煜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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