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冠平台_市区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全面展开

扬州网讯 (通讯员 倪传国 谈博 鲁珺珺 记者 姜传刚) 昨日起,按照市城管局与市文明办联合制订的《市区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整治行动全面展开,先期重点清理示范路交通隔离栏和单位大院栅栏上的广告招牌。据悉,交通护栏、灯杆等部位,今后不得擅设广告。

据悉,马路中央铁质隔离栏张贴广告,容易分散驾驶人视线;单位围墙、路灯杆挂上广告,影响市容;公园挂上宣传横幅,大煞风景……从10日起启动、为期一个月的整治行动,针对的就是这些有碍市容的广告。具体整治范围上东至京沪高速,南至沪陕高速(江都、生态科技新城、广陵段)、沿江公路和古运河围合范围(市经开区、邗江段),西至扬溧高速,北至启扬高速。

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10月15日前,完成清理市区主要道路(文昌路、扬子江路、万福路、邗江路、江阳路、瘦西湖路、汶河路、龙川路、扬马沿线、东站周边)所有交通护栏(隔离栏)上设置的广告,行政事业单位镂空围墙上设置的广告;10月31日前,完成清理整治范围内其他路段和区域的所有交通护栏(隔离栏)上、公共绿地及绿化带内、镂空围墙上、灯杆(电杆)上设置的广告;11月10日前,对本次专项行动中列入整治的内容进行检查验收,各地、各部门组织“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成效,转入常态长效管理。

“户外广告是城市形象的展示窗口,关系城市颜值,其设置应当科学、美观、安全、规范,与城市风貌及周边环境相协调。”市城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忠华表示,他们将积极稳妥扎实开展户外广告清理整治行动,以“减量、提质”为主要内容,利用1个月左右时间开展整治行动。下一步,市城管局还将切实加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规范管理,牵头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设置原则和管理要求,规范许可(备案)、监管流程,打造视觉清爽、整洁优美、品质高端的市容空间环境。

责任编辑:煜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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