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网讯 (通讯员 杨金轩 记者 金鑫) 到“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上市?还能买卖“原始股”?近日,扬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在其官网发出“关于防范‘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境外上市’风险提示”,提醒市民谨慎投资。
据悉,近期,有机构打着“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市场代表处”的名义,在一些地区举办“新闻发布会”,对“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进行市场推广,宣称可以推介、保荐境内企业到“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还有一些企业通过公司网站、线下见面会、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大肆宣扬“境外上市”进展,公开宣传已获得“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批准主板上市,或正在启动筹划“境外上市”并获得“保荐函和受理函”,借此向社会公众推销转让公司“原始股”,号称上市后投资者可获得高额回报。
记者发现,近一个多月以来,中国证监会及广西、海南、陕西、江西等地的证监局均发布了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投资者警惕“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相关的非法活动。就在10月14日,江苏证监局也发布了关于防范“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境外上市”的相关风险提示。
监管部门提示,根据《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境外交易所在中国境内开展市场介绍等活动前应当依法设立驻华代表机构,境外证券交易所驻华代表机构应向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境内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到境外发行证券应当符合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目前,境外交易所设立的驻华代表处名录中并无“莫桑比克国际证券交易所”。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提醒,各市场主体和广大投资者要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不要被非法机构宣传推广“境外上市”的幌子忽悠,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相关规定,规范公司股票发行转让行为。在进行股权投资时,市民也要谨慎识别风险,保持理性投资,防范打着“境外上市”旗号的“原始股”骗局,避免遭受财产损失。
责任编辑:煜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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