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网讯 (通讯员 谈伟 记者 仲冬兰) “小杨,谢谢你啊!昨天晚上网络平台已退回6000多元。孩子不懂事,剩下的钱麻烦继续帮我想想办法……”昨天上午一上班,景区平山乡雷塘社区网格员杨慧璇就收到居民秦女士打来的电话。
丈夫去世后,秦女士和12岁的儿子小笙(化名)一起生活,她平时靠做缝补维持家用,是社区重点帮扶对象。小笙很懂事,经常主动帮妈妈做事。一天,他上网时无意中看到一条打赏主播返现的信息,觉得可以挣钱帮助家里。
小笙便用妈妈的手机在网上打赏,很快就把手机里存的1.3万元用光了。见对方迟迟没有返现,小笙吓坏了。当时已经下午5点多,得知情况的秦女士哭着找到社区,请求帮忙。
“小笙12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网格员杨慧璇马上想到去年社区曾请律师讲过未成年人保护普法课,“我立即联系了社区的驻点律师,律师表示,小笙的打赏行为如果没有得到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该行为应被认定为无效。”
杨慧璇立即联系网络平台,经过多次沟通,目前已退回6000多元。
雷塘社区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我们将继续为小笙追要打赏出去的费用。”
责任编辑:煜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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