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网讯 (记者 姜传刚) 记者21日从住建部门了解到,3月1日起,我市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上调。
调整后,建筑工程一类工每个工日122元、二类工118元、三类工110元,包工不包料每个工日158元;装饰工程每个工日122元到161元不等,包工不包料每个工日161元到192元不等;安装、市政工程一类工每个工日111元、二类工105元、三类工101元,包工不包料每个工日140元;点工每个工日134元。
责任编辑:煜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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