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享单车、共享汽车、蓝冠代理 共享充电宝……作为新兴经济模式,共享经济已融入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近期,记者采访时发现,一种“共享店铺”新模式正在兴起:上午是面条店,下午变身烤肉店。什么是共享店铺?这种模式是否合规?
现象
面馆烤肉店“分时共享”
昨天,位于西区一小区附近的一家高邮面馆,记者看到,面馆入口处的墙壁上多了一张“朱师傅脆皮五花肉”的宣传,蓝冠注册 原以为是面店新增的一个经营项目。向老板娘一打听才知道,经营脆皮五花肉的并不是自己,而是“外人”。
“这个卖脆皮五花肉的,要租下午时段,我的面店正好下午不用。”老板娘介绍,自己经营这间面店已有多年,一直只做半天生意,每天到中午就结束了。因为面店所经营的项目比较单一,蓝冠官网 主要就是下面条,烧猪肝汤、腰花汤、青菜蛋花汤等。
记者了解到,像上述这样的共享店铺的经营模式并不少见。在望月路步行商业街上,有两家早餐租赁经营户也都属于这样的共享店铺。一家餐馆老板介绍,经常有人来店咨询分时租赁。
市区一家房屋租赁门店的中介人员表示,“分时”租赁的店铺房源特别紧俏,特别是一些位置较好的店铺,基本上每周都有两三拨客户来咨询,资源很稀缺。
探访
经营早餐和夜宵的店较多
记者调查发现,共享店铺中,以经营早餐和夜宵的较多。“面条是早市生意,一般早上三四点钟就起来了,如果下午接着经营,也实在忙不过来。”一家面条店老板介绍,在不影响自己面条经营的情况下,如果下午也能收到一点房租,何乐不为?
西区万达商场附近一家经营烧烤的老板介绍,烧烤店是做夜晚生意,一般要营业到凌晨两三点钟,白天几乎都是关门。“如果能把白天也利用起来,那就更好了。”
采访中,一些商家表示,人员工资和店铺的租金是餐饮行业的支出大头,如果能把店铺分时租赁出去,把闲置的时间利用起来,使店面得到充分使用、利益最大化,许多商家都十分愿意。
说法
涉嫌违反“一地一证”原则
虽然很多从业者不明就里,消费者也只为“吃得方便”,但实际上,共享店铺涉嫌违反食品经营许可“一地一证”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根据上述两条规定,分别从事面条和烤五花肉经营的经营者“共用”同一、不可分割的经营场所,甚至“共用”同一营业执照,违反食品生产经营“一地一证”原则。
邗江市场监督局一位人士介绍,从法律角度来看,某家店铺承担责任的应是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登记人员,如果早餐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但许可证上登记的不是早餐提供者,事故责任主体不易明确,会诱发更多法律纠纷。
声音
共享店铺期待政策来规范
“分时共享店铺模式是餐饮行业的新发展、新变化,这种变化突破了传统的经营模式。是严格依据现行法律将其封杀,还是适当调整监管模式,对其予以规范,这应该值得相关部门关注。”一位扬州餐饮界人士认为,从经营角度看,分时共享店铺模式对出租方和承租方都有利,出租方可有效提升店铺的利用率,增加收入;承租方则能以较低租金获得一个固定的经营场所。
该人士认为,目前各地普遍推行“一址多照”改革,是否可在此基础上推行“一址多证”改革,探索办理开放兼容式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这种许可证兼容多种餐饮经营业态,可以经承诺、备案核查等程序添加共享使用者,由共享使用者履行新的食品经营管理义务,承担对应的责任,监管部门则将共享模式下的所有业态和经营者纳入监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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