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图 沈江江
近期,扬州公安交警在各大路口开展常态化查酒驾。据警方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6月,全市共查处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犯罪行为2936起,其中酒驾1967起,醉驾969起。
谎称他人开车“露马脚”
近日一天深夜,在仪征陈集镇附近的125省道由南向北路段发生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救援人员抵达后发现,现场有一名男子,车辆损毁严重,男子却坚称自己不是驾驶员。这是一起小轿车与道路中央护栏发生碰撞的单方事故,事故导致车辆起火、车辆及护栏等损坏,无人员伤亡。当地派出所民警随即向仪征市110指挥中心报告。
仪征市110指挥中心指派交警大队和消防大队立即出警处置。消防大队先期到达现场展开扑救,在灭火过程中,消防员对男子进行了询问。“驾驶员呢?是你吗?”“我不是驾驶员,驾驶员有点害怕,暂时离开了。”当事人陈某说话吞吞吐吐。
最终,陈某在一番心理挣扎后对自己饮酒驾驶的事实供认不讳。陈某交代:“事发前我喝了两杯白酒,回到家中后又开车前往高邮,在125省道由南向北路段发生车祸,并引起了大火。”
民警依法将嫌疑人陈某带至仪征市刘集镇卫生院抽取血液样本送检,其血液检测报告显示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44.09mg/100mL,远远超过醉酒驾驶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隔顿酒导致翻车入沟渠
日前,高邮警方通报了一起单方面道路交通事故。事发当天傍晚,高邮公安局交警大队三垛交警中队接110指令称,在三垛镇柳北路,一辆轿车发生单方面道路交通事故,四轮朝天翻在路边的沟渠里,人被困在驾驶室……这一幕,幸被过路村民发现并及时报警。
好在驾驶员生命没有危险,神志比较清楚,但民警闻到驾驶员身上有酒味。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24.6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原来,陈某当天中午喝了一瓶啤酒,晚上以为酒精挥发得差不多了,便驾驶轿车外出。目前,该起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交警带你了解酒驾误区
近日,交警在查酒驾时发现,不少驾驶员对酒驾的认识存在误区。为此,交警列举了一些常见误区,提醒市民注意。
一、饮酒后在停车场挪车,算不算酒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因此,向社会开放通行的小区、单位内部道路、公共停车场、地下车库等均属于道路的范畴。只要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了物理上的位移,即可认为驾驶行为已经完成。所以,饮酒后在小区、停车场挪车的行为,在刑法上也会被认定为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二、隔顿酒、隔夜酒算不算酒驾?
酒驾的判定标准是以血液中酒精浓度测试结果为标准,不以饮酒后时间长短判定,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还是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违法。酒精在人体内代谢的速度根据每个人的体质和酒精摄入量不同而有所差别,因此不能一概而论,饮酒后一定要保证充分的休息时间。
三、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
这些方法只能降低口腔内的酒精含量,而呼吸式检测仪是通过检测来自肺部的空气。此外,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过程长达十多个小时,酒精含量会有从低到高再降低的过程,短时间多喝水不但不能降低酒精含量,甚至还可能使酒精含量上升。
四、服用醒酒药即可开车?
市场上销售的一些醒酒药号称20分钟内起效,能有效降低血液内酒精含量。交警提醒,服用醒酒药可能会加快血液内酒精的分解,但不能保证立即起效,而且还可能对身体造成伤害。
警方提醒
酒驾的成本代价也极大
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所付出的成本代价也极大。交警向记者算了一笔账,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元到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此外,我国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大多数机动车驾驶人被查前,抱着侥幸心理。一旦被查处构成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驾驶证记分、暂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甚至是终身禁驾、行政拘留乃至拘役、有期徒刑等后果。个人因酒驾、醉驾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记录将会伴随终生。
通讯员 祝隽 实习生 吴婧妤 记者 黄静
责任编辑:煜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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