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网讯 (记者 姜传刚) 记者昨日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按照新近出台的《扬州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今年11月底前,我市将完成9条餐饮场所示范街区“瓶改管”(瓶装液化气改造成管道燃气),改造餐饮场所225个。
《扬州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动餐饮场所“瓶改管”,以道路或片区为分项目,采取分批实施的方法逐步推进,对餐饮场所相对集中的道路或片区优先组织实施。2024年8月底前,完成所有餐饮场所集中街区改造任务;2025年底前,完成所有具备改造条件的餐饮场所“瓶改管”改造。不具备“瓶改管”改造条件的餐饮场所,实施“瓶改电”。市级财政拨付1000万元设立燃气安全专项资金,按考核结果对推进较快较好的地区进行奖励。
据悉,“瓶改管”重点范围包括:城市商业综合体、大型商场(含附属裙房)餐饮场所,高层办公楼(商业中心)餐饮场所,餐饮场所密集度大的街区、片区,各类宾馆酒店以及机关、医院、民政服务机构、宗教场所、学校等相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9条餐饮场所示范街区 “瓶改管”清单
县(市、区) 路段名
广陵区 荷花池商业街区
邗江区 双塘路
扬州经开区顺达路
生态科技新城琼花大道
景区 彩虹汇
江都区 仙城北路世纪花园
宝应县 花园路
仪征市 太和街不夜城
高邮市 通湖路
责任编辑:煜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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