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冠官网_今年11月底前225个餐饮场所燃气“瓶改管”

扬州网讯 (记者 姜传刚) 记者昨日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按照新近出台的《扬州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今年11月底前,我市将完成9条餐饮场所示范街区“瓶改管”(瓶装液化气改造成管道燃气),改造餐饮场所225个。

《扬州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动餐饮场所“瓶改管”,以道路或片区为分项目,采取分批实施的方法逐步推进,对餐饮场所相对集中的道路或片区优先组织实施。2024年8月底前,完成所有餐饮场所集中街区改造任务;2025年底前,完成所有具备改造条件的餐饮场所“瓶改管”改造。不具备“瓶改管”改造条件的餐饮场所,实施“瓶改电”。市级财政拨付1000万元设立燃气安全专项资金,按考核结果对推进较快较好的地区进行奖励。

据悉,“瓶改管”重点范围包括:城市商业综合体、大型商场(含附属裙房)餐饮场所,高层办公楼(商业中心)餐饮场所,餐饮场所密集度大的街区、片区,各类宾馆酒店以及机关、医院、民政服务机构、宗教场所、学校等相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9条餐饮场所示范街区 “瓶改管”清单

县(市、区)  路段名

广陵区  荷花池商业街区

邗江区  双塘路

扬州经开区顺达路

生态科技新城琼花大道

景区  彩虹汇

江都区  仙城北路世纪花园

宝应县  花园路

仪征市  太和街不夜城

高邮市   通湖路

责任编辑:煜婕

共有 0 条评论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