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冠平台_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16年至2020年,扬州市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顺利实施,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未来五年,是扬州在区域竞争日趋激烈的态势中抢抓机遇、破局起势,推动现代化新扬州建设开好局、起好步的关键时期。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扬州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结合我市实际,从2021年到2025年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特作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扬州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改革创新普法工作机制,推动法治成为扬州高质量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为在现代化新征程上奋力把“好地方”扬州建设得好上加好、越来越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

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实现“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阐释好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大力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持续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紧扣“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深入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市域治理现代化、乡村振兴、扫黑除恶、改革创新、生态文明、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等与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高品质生活、促进高效能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衔接协调。加强本市地方性法规宣传教育,提升地方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清单、任前考试、年度述法等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国家工作人员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加强法治课程体系建设、法治课师资力量建设、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引导青少年养成尊法守法习惯。抓好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村(社区)“两委”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媒体从业人员等法治培训,抓好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外来务工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针对性普法,提高其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

四、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深度融合

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完善“四议两公开”“援法议事”“村民评理议事”制度,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和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建设,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加强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培育公民规则意识、公共意识、责任意识,提高市域治理法治化水平。推进法治入家,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五、提高全民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开展实时普法。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使案事件依法处理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提高评议质量。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开设常设性法治宣传教育专栏(题)、热线访谈、法治栏目剧等节目,引导社会风尚。加强智慧普法建设,加大现有“两馆一室”等网上平台推广力度,持续研发定制化线上普法产品,推进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建设,提高普法精准性和有效性。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形成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

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把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法治文化与革命文化、传统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贴近实际、服务群众,推动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专业化、制作精细化,推动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经常化、常态化,实现法治信仰培育与文化启迪、道德升华深度融合。立足地域实际,注重挖掘扬州特色法律底蕴,推进红色法治文化研究,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注重围绕古城保护、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档升级。注重推动法治元素与传统民间艺术相结合,扶持创作一批既叫好又叫座的法治文化作品,让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城市发展中活起来、传下去。

七、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实施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奖惩制度,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加强检查结果运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项评议等形式,强化对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

责任编辑:煜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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