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冠注册_扬州出台爱心托管托育意见“带娃上班”频获央媒点赞

通讯员 高云 记者 胡俭 刘峰生

近日,扬州市总工会、卫健委印发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工子女爱心托管托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支持具备条件的单位在单位内或附近为职工提供子女托管、托育服务,扬州市总工会每年择优给予优秀爱心托管班、爱心托育用人单位相应的奖补资金,努力让职工“带娃上班”两不误,此消息一经发布,引来网友一致好评,频获央媒点赞。

指导意见:托育托管因地制宜、普惠优先、灵活多样

扬州“带娃上班”的《指导意见》明确,坚持“因地制宜、普惠优先、灵活多样”的工作思路,推动用人单位挖掘现有资源或者引进社会资源,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多样化的普惠托管托育服务。

《指导意见》明确了爱心托管班和爱心托育用人单位的规范建设标准。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等用人单位,通过单独、联合或购买服务等方式,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方便可及的福利性托育服务;第三方托育机构在婴幼儿照护方面应具有1年以上(含1年)的成功从业经验;托育机构一般设置乳儿班、托小班、托大班三种班型,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符合条件的机构负责人、保健人员、炊事人员、安保人员。

在爱心托管班的阵地建设方面,要发挥工会主体作用,充分利用已有的职工之家、职工活动室、职工书屋、女职工康乃馨服务站等服务阵地,增加适合少年儿童的配置,以单独、联合或购买服务等形式举办。托管班也可以与学校、社区、第三方培训机构合作设立,并制定相应管理办法;爱心托管班服务对象原则上以小学阶段职工子女为主体,如具备条件且确有必要,可适当放宽至幼儿园和初中阶段。

关于费用开支,《指导意见》明确,鼓励用人单位提供免费或低收费托管托育服务。也可适当收取部分成本费用,价格不得高于当地普惠托管托育服务收费标准。基层工会开展托管托育服务所需经费可从工会经费中列支,市总工会每年选取10—20家优秀爱心托管班、爱心托育用人单位,每家给予12000元的奖补资金。

网友热议:“允许员工带娃上班”是一个有益探索

单位办托育、“带娃上班”引发了网友的热议,有人认为这或许会加重企业的负担,也有人担心孩子来了会影响办公秩序,而更多人则乐见托育服务能办进单位里,解决自己的燃眉之急。

对“带娃上班”最为关注的是年轻的父母,因为他们面临着一个两难的选择。如果辞职带娃,不仅会失去一份稳定的收入,还有职业发展的机会;如果不辞职带娃,心里始终牵挂着孩子的安全和成长,不仅上班时容易心不在焉,也会错过孩子的成长过程。

众多青年员工认为,“允许员工带娃上班”不能只算经济账,也要看到其文化意义和社会意义,希望公司单位创造带娃上班的空间与福利,因为劳动者的幸福感也是生产力:一来让员工既不用牺牲自己的事业,也不用放弃自己的孩子,让员工感到更加安心和满足,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二来,带娃上班可以增强员工和公司的凝聚力,促进团队合作和沟通,让员工更加幸福和自豪,对单位更加信任和感激;三是,带娃上班可以更多了解父母的职业和社会,接触到更多的人和事物,拓宽孩子的视野。

据了解,今年以来,市卫生健康委大力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着力解决职工家庭带娃难题,助力解决职工生育后顾之忧,切实为职工解难事、办实事。截至目前,全市共举办各类爱心托管托育班96个,收到员工的一致好评。

央媒点赞:鼓励“带娃”上班,激发“生”的意愿、减轻“养”的负担

《光明日报》撰文《让“带娃上班”成为现实》点赞扬州做法。这次扬州提出的相关措施,也是积极引导、有效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提供这样的服务。从资金来源上给政策,开展托管托育服务所需经费可从工会经费中列支;从场所选址方面给指导,托管托育场所应符合建筑设计规范和标准。而且还特别强调的是,建议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等可通过单独、联合购买服务,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这意味着,“带娃上班”不是走以前“单位办社会”的老路,而是希望企业在充分利用闲置的场地、空间的基础上,能够购买相关托育服务,惠及职工。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撰文《扬州鼓励“带娃”上班,激发“生”的意愿、减轻“养”的负担》,文章援引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副院长金维刚研究员的观点,认为用人单位举办托管托育,是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对职工子女提供托管托育服务的主要供给模式。近年来,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国家实施鼓励和扶持生育的新政策,我国托育事业发展进入新时期,用人单位办托重新被纳入相关政策体系,成为激发“生”的意愿、减轻“养”的负担的一项具体举措。

全球儿童安全组织(中国)首席代表崔民认为,托育班的设立,并不是一建了之,而是一个长期持续的事情。人员培训、食品安全、费用标准等都需要更加细化的标准和章程,如果任由各个单位自行制定,很容易出现不全面看问题,顾此失彼,甚至浑水摸鱼的情况,这也需要卫健委、工会等机构持续进行监管。

责任编辑:煜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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