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姜传刚
1月16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扬州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实施全市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提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燃气重特大事故和有影响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市建筑施工与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排查整治时间为今年全年,工作任务主要为“七排查两提升”。
七项排查
■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工程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地将城镇燃气工程纳入现有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同市场监管部门对在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未按规定实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未依法进行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燃气工程配套项目未执行“三同时”制度等问题。严厉打击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违法转包、分包、挂靠,无图施工或不按图施工,未经验收合格就投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燃气工程施工的,坚决予以处罚并清退。
■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地燃气主管部门督促燃气企业对照《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开展全面摸底排查,重点排查整治企业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从业人员无证作业、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应急预案和演练流于形式等风险隐患,指导燃气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严格执行“一瓶一码”“一扫一充”,严禁使用通用码、口袋码,严格查处擅自充装非自有气瓶、向过期报废气瓶充装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液化气气瓶全链条溯源管理。
■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地燃气主管部门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对燃气场站设施、燃气管道等进行普查建档,并对15年以上灰口铸铁管、2000年前PE管和钢管信息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提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工作清单及实施计划,纳入年度重点项目统筹推进。重点排查整治老旧管道、违法占压管道、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等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按规定时间完成既有违法占压、老旧灰口铸铁管道整治。
■全面排查整治瓶装液化气市场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地依托基层动态排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等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并取缔在车库、出租房屋、固定车厢等地点储存瓶装液化气的危险行为。常态化开展打击“黑气”执法行动,通过有奖举报、基层网格、从业人员、用户端等多渠道收集线索,依托区域警务合作平台挖掘跨地区非法运输经营燃气的线索,强化区域联动、部门协同和属地管理,优化线索移交流程,提高执法效率。
■全面排查整治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对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属地街道(乡镇)要会同燃气主管、房产监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社区(村)、物业、燃气企业排查整治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调压站、燃气引入管、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安全风险隐患;组织社区(村)、物业重点排查上报小区内违规设置储存充装点。
■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地商务、教育、卫健、文旅、民政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督促本行业领域用气单位(用气人)落实燃气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文旅场所、养老福利机构,每月对燃气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应及时整改,不能自行整改的,可向负责供气的燃气企业(合法瓶装液化气企业详见市住建局官网)寻求技术指导。
■加大燃气具等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广泛开展燃气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知识宣传和安全警示教育,引导消费者不购买、不使用不合格产品,主动排除安全隐患。
两项提升
■提升燃气安全管理智慧化、信息化水平。各地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建立完善GIS(地理信息)、SCADA(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增加监测点位,扩大压力、流量数据采集,鼓励引进先进检测设备,升级检测技术手段。
■提升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水平。开展小区“四类”场所(车库、地下半地下室、群租房、高层住宅)违规使用燃气专项治理,属地街道(乡镇)要会同燃气主管、房产监管、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充分发挥基层网格的作用,加大宣传引导和排查整治力度。
责任编辑:煜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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