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网讯(记者 姜传刚) 昨日,记者从扬州市建筑施工与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按照我市《关于开展小区“四类”场所违规使用燃气专项清理行动的通知》安排,本月起,我市小区“四类”场所违规使用燃气专项清理行动进入集中整治阶段。
为了强化燃气使用安全监管,提高居民安全用气意识,坚决防范遏制燃气重特大事故和有影响的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市今年将开展小区“四类”场所(车库、地下或半地下室、群租房、高层住宅)违规使用燃气专项清理行动。各地在前阶段宣传动员的基础上,本月开始的集中整治,将对不自行消除用气隐患的住户组织联合执法,开展集中整治,对违规使用的液化气钢瓶进行回收,对违规安装的天然气管道进行拆除,对地下或半地下室使用管道天然气未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停止供气。对阻扰专项清理行动、存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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